不一定要學音樂
迫一個毫無興趣學音樂的小孩去學音樂,是一件很殘忍兼痛苦的事。
曾經,筆者在《不想練琴》一文中,提及過一些典型抗拒學習音樂的例子。沒有興趣而又被迫學音樂,那麼便沒法達到陶冶性情的功效,亦不能成為有益而積極的科目,儘管我們看為有益。如果讓孩子學音樂目的,是因為「人人都學,我的孩子都要學!」這種心態,筆者告訴你,你要自己承擔後果。
筆者是不怕教懶惰、沒天份的學生,但沒興趣的學生則不同,因為孩子沒有原動力,上課變得無意義。筆者曾經遇過沒興趣學琴的學生,每次學琴例必遲到,他自己親口說不喜歡彈琴,但他母親堅持一定要他學,後來愈來愈抗拒,甚至上堂時不願彈歌曲,筆者唯有向他的母親說,不再教這學生,並鼓勵他學其他有興趣的東西。
學知識固然重要,但更重要是學習過程中的熱誠、享受、快樂,在這環境和心情下學習,行為、心智不會被扭曲。若迫使孩子學不喜歡的東西,是很大的錯誤,因為不會愉快學習,而且隨時出現強力反彈。
香港這個社會,就是有太多的不必要比較,造成不少人有「執輸行頭.慘過敗家」的觀念,學音樂年齡愈來愈早,孩子只是兩歲已經要學音樂了,認為愈早愈好,遲開始學就會落後了,導致不少孩子不是按自己的能力去學習適合的東西。千萬別笑!筆者見得很多孩子對某樣學習的抗拒,與父母鬧得不愉快,而父母沒有了解根本問題,並自以為是,以為自己很了解孩子。學得不好,還推卸責任到別人身上。這種學習心態,甚至會令孩子學懂埋怨和推卸責任,你認為這樣孩子會健康愉快地成長嗎?
對孩子負責,其實是要為他找條適合他的學習之路,提高孩子創造力,使他有真正的動力和能力。
寫於2009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