音樂與名利
鋼琴考試及比賽,香港的學生愈來愈多參與,競爭亦非常激烈,成績更成為參與者的終極目標。
音樂與名利
然而音樂比賽在歷史上已存在相當長的時間。歷史上的鍵盤大師比賽有:韓德爾與史卡拉提、莫札特與克萊門提、李斯特與陶西格。他們互較實力,令大家可以切磋琴技,領悟及探索,而且亦可以反省自己的演奏水平。
不過,當中以李斯特與陶西格之間的比賽就不同了,原本大家實力旗鼓相當,本身亦沒有衝突,但比賽後卻導致他們日後反目成仇。因為,他們都敗在名利和競爭下。
筆者從來不反對學生參加比賽,還鼓勵他們把握機會,例如一年一度的校際音樂節,它們已舉辦超過半個世紀,經驗十分豐富。不過,在功利主義的社會下, 為了令得獎機會增加,有些家長要求老師特意把學生的參賽級別降低,如有八級程度的只報四、五級。如果得了冠軍,就變得不可一世;若然落敗,不是說評判不公平,就是懷疑老師的水平,從不冷靜去反省自己。
筆者認為這是非常不誠實的做法,也是一種欺騙,筆者面對這個現象,都覺得納悶。倘若有盛名,卻名不副實,以取巧形式獲得名次,那麼這榮譽有何價值? 而且,這名次是假的,等於一個大學生去跟幼稚園小朋友賽跑,肯定得第一,但是對那些小朋友不公平。靠自己本事,誠實去做一件事,是很困難嗎?
但有家長要求降級比賽,卻要求越級考琴,這種實為畸形現象,學生無法按自己能力彈奏適當的曲目,明顯就是為了名利,音樂的參與甚至淪為入讀名校的工具。
當學習音樂轉化為名利的目的時,也會產生扭曲的價值觀,可怕的是在這崇尚功利的社會,不單沒有好好保護和教導天真的孩子,反而以名利去引誘。傳媒的推波助瀾,急功近利的風氣,使不少人盲目地追求名利,缺乏雕琢的空間。而且,在這不正確的價值觀下,孩子長大後能成就甚麼?
在追求名利的情況下,甚至有老師會視為賺取外快的大好時機,筆者曾見個一名學生家長,為求取得不俗成績,要求老師一星期七天都上課,一個月學費可達七萬多元,老師實在「名利雙收」了!這反映家長本身也有責任的,你為甚麼要老師不停增加上課日子?因為你想孩子獲得名利!
誰之過?
這是誰之過?有人謂是教育制度的錯,也有人謂是社會的錯。想深一層,真的是制度或者社會的問題嗎?根本問題在於人本身。因為每種生物都有「追求完美」的本能,同時也有「自我保護」的本能,但亦有其限制,人類亦不例外,不論你接受與否,必須承認整個自然界有其內在規律。本來,適當運用這本能,可以造福社會,對整個世界產生貢獻。可是人的驕傲和自我,以為靠自己能力就可以改變一切,造成「我對你錯」,其他人是不可以比自己好,甚至想把對方徹底擊倒,不會尊重內在規律,為了達成心目中的願景。(詳見《論人性》)
其實,願意尊重規律,接受人有限制,人會謙虛,名利亦會隨之以來,而且不是浪得虛名,是真材實料,謙虛的人會把名利視在恩典,而不是目的。
後記
名譽可以帶來一些羨慕目光,也會令人陶醉,但並不長久。筆者總對學生說,不要在乎名次,主要是學生本身有沒有進步,不會因為你今天拿了冠軍,或甚麼都沒有,水平就會有轉變。音樂,有很多美好的寶藏呢!
寫於2011年